为了给老将击剑运动员提供更多参加国际比赛的机会,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参照国际击剑联合会(以下简称“国际剑联”)和亚洲击剑联合会(以下简称“亚剑联”)有关竞赛规则,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选拔条件
(一)中国击剑协会注册的运动员、教练员;
(二)自愿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具有强烈的爱国精神和民族荣誉感;热爱击剑项目,具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严格遵守中国击剑协会和国际组织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规定;
(四)诚信守约,自愿接受国家代表队的参赛与赛前集训管理。
三、选拔程序
(一)中国击剑协会根据此选拔办法拟定参赛运动员和教练员名单;
(二)报中国击剑协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三)中国击剑协会主席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并受理异议(有三分之一以上单位提出异议的公示人员,原则上不得入选国家代表队);
(四)中国击剑协会确定并发布最终名单。
四、参加办法
(一)世界老将击剑锦标赛个人赛设男子、女子50+、60+、70+组,每个剑种每个年龄组各4个参赛名额;团体赛每个剑种可报1个队,队伍由上述3个年龄组分别选出1名运动员组成。
(二)亚洲老将击剑锦标赛个人赛设男子40+、50+、60+、70+组,女子35+、50+、60+、70+组;团体赛每个剑种可报2个队,组队的3名最年轻的运动员年龄之和须至少达到男子135岁、女子120岁。
(三)上述赛事由中国击剑协会团体会员自费、自行办理外事手续、代表中国击剑队参加。中国击剑协会将及时发布新赛季国际老将比赛日程,供各团体会员提前安排参赛计划及预算,并协助向国际剑联、亚剑联报名,联络比赛主办方提供邀请函。
(四)其他洲际老将比赛或国际剑联会员协会组织的老将比赛,需中国击剑协会团体会员自行收集比赛相关信息,并与比赛主办方取得联系,并由中国击剑协会团体会员自费、自行办理外事手续、代表中国击剑队参加,中国击剑协会可协助报名。
(五)根据国际剑联、亚剑联规则,各参赛队须选派随队裁判员,如无法按照规定选派随队裁判员则须缴纳罚款。这部分费用由参赛运动员共同承担。
(六)报名截止后,由于参赛人员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未参赛的,由相关参赛人员负担按照竞赛规则应缴纳的罚款以及其他经费损失。
(七)参赛人员须严格遵守国际剑联、亚剑联竞赛规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维护中国击剑队形象,确保安全顺利完成参赛任务,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中国击剑协会指定出访队伍负责人,统一管理队伍。
五、选拔办法
(一)运动员
各团体会员须最晚于赛前2个月向中国击剑协会报名。如报名运动员超过参赛名额限制,则由中国击剑协会按照以下指标选拔运动员。
1. 个人赛
(1)最低参赛资格标准:报名运动员须参加过近两年的全国击剑比赛或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并取得有效成绩。
(2)如报名运动员人数超过参赛名额,则按照以下指标及先后顺序选拔运动员:
第一指标:最近一站全国老将赛个人赛成绩;
第二指标:最新的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总决赛A组40+个人赛成绩;
第三指标:最新的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B组17+积分排名;
第四指标:报名时间先后。
2. 团体赛
根据竞赛规则组队,以运动员当场比赛个人赛成绩为选拔依据。
(二)教练员
由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所属单位选派,每个单位可选派1名教练员。如限制教练员名额,则按照以下方式选拔:
1. 运动员中来自同一单位(中国击剑协会团体会员)人数最多的运动员所属单位选派的教练员优先入选;
2. 如运动员分别属于不同的单位,则选拔指标较优先的运动员所属单位优先选派教练员。
六、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与修订权归中国击剑协会。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